全體畢業生:
為加強和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教育部發布了就業工作“四不準”、“三不得”工作要求,如果你遇到了學校和學院違反相關工作要求的情況,請及時拔打舉報、監督電話給我們,我們将第一時間核實處理!感謝您的支持!
學院舉報、監督電話:
馬院學工辦:0731-88227160
就業工作“四不準”:
(1)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
(2)不準将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挂鈎;
(3)不得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
(4)不準将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
就業工作“三不得”:
(1)不得不切實際向高校和學院提去向落實率具體指标
(2)不得層層加碼向輔導員攤派就業任務
(3)不得将單一的去向落實率指标,與就業工作人員或者輔導員的績效考核、評優等挂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