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按時上課。不得遲到、早退或曠課。因病或因事不能到課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 認真聽講。上課應攜帶與課程相關的書籍、資料、筆記本及必備的學習用具,關閉手機及其他電子設備,集中精力聽課,參與課堂教學活動。
第三條 尊敬老師。在教師授課過程中,需要提問時,應舉手示意,經教師允許後用普通話提問;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上課的,可向教師舉手示意并說明情況,征得老師同意後方能離開課堂。
第四條 舉止文明。不得吸煙、吃零食,不得喧嘩、說髒話,不得追逐打鬧,不得穿露胸、露腰、露背的服裝,不得穿拖鞋。
第五條 講究衛生。自覺維護教室及走廊衛生,不得踩踏課桌椅,不得在教室内亂張貼,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亂扔雜物。
第六條 愛護公物。不得随意搬動教學設備和課桌椅,不得在課桌椅、牆壁、講台、門窗上塗抹刻劃,不得私自使用各類教學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