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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來源:   發布日期:2016-09-05  點擊:

 

一、總則

(一)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學校安全與穩定,促進學校持續、健康發展。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湖南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湖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湖南省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三)适用範圍

本預案适用于學校及下屬二級單位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分級負責、部門聯動,科學規範、依法處置,正确引導、把握主動。

二、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指揮體系

1.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黨委書記、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相關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為各學院、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黨政辦,辦公室主任由黨政辦主任兼任。

2.成立專項工作組:根據事件的不同性質,分别成立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事件、事故災難事件、公共衛生事件及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等5個專項工作組,專項工作組隸屬領導小組領導,組長由分管相應工作的校領導兼任。

工作組下設辦公室:

1)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維穩辦,辦公室主任由維穩辦主任兼任。應急電話:82841110

2)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後勤處,辦公室主任由後勤處負責人兼任。應急電話:88399106

3)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後勤處,辦公室主任由後勤處負責人兼任,副主任由保衛處負責人兼任。應急電話:88399106、82841110

4)公共衛生事件類突發事件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後勤處,辦公室主任由後勤處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後勤服務公司負責人兼任。應急電話:88399106、88228198

5)網絡與信息安全類突發事件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宣傳部,辦公室主任由宣傳部負責人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人兼任。應急電話:88228162、88228167

(二)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主要職責為: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學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指導各工作組開展應急科普宣傳教育、應急演練、應急隊伍培訓等應急體系建設;負責與上級及社會機構的溝通聯系、善後處理等。

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為:負責應急日常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2.各專項工作組主要職責為:

1)具體負責相關類别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訂、實施、修訂工作;貫徹落實領導小組有關決定事項;牽頭組織相關類别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2)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所屬範圍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3)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風險隐患排查信息數據庫,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和動态監控。

4)加強各類突發事件風險隐患日常管理,依法對各類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控,有針對性地采取安全防範措施。

5)定期對可能發生變化的突發事件進行預測分析,并提出相應的防範和整改措施。

6)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别依據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态,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别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分别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7)發布預警信息。根據分析評估的結果,經領導小組批準後,通過合理的方式在适當的範圍發布預警信息。

8)采取預警措施。發布預警信息後,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類分級原則,采取預警措施。

9)解除預警警報。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應當按有關規定立即宣布解除警報,解除已經采取的相關措施,盡快恢複正常秩序。

(三)主要職能部門的職責

一旦學校發生突發事件,除各工作組立即投入工作外,校内各職能部門必須按照以下規定,立即履行相應職責。

1.黨政辦:主要負責校内信息彙總,校内總值班的安排,應急交通工具調度,與上級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系等。

2.宣傳部:主要負責動态監測突發性事件引發的網絡輿情和相關信息,正确引導校園和社會輿論;負責突發事件事态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信息的對外發布。

3.學生工作處、團委:主要負責學生總體信息的掌握,事态現場學生的疏導,學生思想動态的監控等。

4.後勤處:主要負責現場醫療救治,與社會醫療、防疫、衛生等部門的聯系協調;校内電話線路的暢通;校内水、電、氣、油等設施的安全;提供後勤保障和服務等。

5.保衛處:主要負責事發現場秩序的維持;校園巡邏值班,門衛管理,要害部位布控;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部門的聯系協調;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現場保護和調查取證等工作。

6.教務處:主要負責正常教學秩序的維持、教學計劃和活動調整的建議等。

7.資産管理處:主要負責學校資産的轉移、保管,出租門店業主的管理等工作。

8.國際合作與交流處:主要負責外籍教師的思想工作、信息溝通、動态掌握、現場處理,與上級外事部門的聯系等工作。

9.基礎教育發展部:指導、協調附屬小學應對突發性事件。

10.後勤服務公司:穩定食堂物價,确保食品衛生安全,保證學生食堂正常運行。

11.各學院及附屬小學:主要負責本部門師生的思想工作、信息溝通、動态掌握、現場處理等工作。

12.其他部門:應處于常備狀态,随時聽從領導小組的調遣,按時到位,堅決執行。

三、處置程序

(一)初期處置

1.報告。發現突發事件後,發現人或當事人應迅速報告,可向本部門負責人報告,也可直接撥打各專項工作組應急值班電話;部門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各專項工作組,各專項工作組視情況報告領導小組。緊急事件可直接報110、120、119等電話。

2.控制。接報部門和各專項工作組必須視情況立即安排先期處置工作;趕赴現場控制局面和掌握情況;調集力量,所安排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到位開展工作。

3.啟動。領導小組根據事件類型,迅速召集有關會議,研究決定啟動相應預案。

(二)中期處置

1.動态掌握。盡快了解事發原因,随時關注事态發展,上下溝通情況。

2.研究布置。及時分析事态變化,研究應急對策,采取措施,調動力量。

3.執行。有關部門必須堅守崗位,恪盡職守,按領導小組和工作組的指示,做到傳達到位、人員到位、執行到位。

(三)善後階段

1.總結。事發部門和各專項工作組按規定時間書面總結事件發生的原因、處置過程、處置結果、經驗教訓等,提出防範同類突發事件的整改措施或意見,報領導小組。

2.處理。領導小組根據事件的性質、後果、影響等,按職責和責任決定處理意見。

3.公布。領導小組根據事件的性質等,決定在校内外進行情況通報。

4.整改。領導小組責成有關部門或個人進行整改。

5.存檔。按事件類型,由各專項工作組彙總資料,存檔。

6.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時限及内容按照《太阳成集团院維穩綜治安全信息報送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四、應急保障

(一)隊伍建設

各專項工作組應建立一支反應速度快、業務能力強的應急隊伍,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二) 經費保障

學校将應急經費列入年度預算,保障日常宣傳、培訓、演練、物資儲備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 物資保障

逐步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裝備的儲備保障制度,确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及時供應。

五、獎勵與責任

對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渎職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附則

1.各部門按照本預案履行職責,各專項工作組要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相關應急預案。

2.國家教育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參照國家及湖南省關于國家教育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有關預案實施。

3.社會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按照《太阳成集团院應對重大群體性事件三級響應工作方案》實施。

4.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教育系統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一、突發事件的分類

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機理和發生過程,本預案所指突發事件主要分為:

1.社會安全事件:主要是指境内外敵對勢力、敵對分子和宗教反動勢力在我校的宣傳、滲透、煽動破壞活動,師生參加非法組織、非法活動,暴力恐怖事件,惡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等。

2.自然災害事件:主要是指因水旱災害,台風、冰雹、暴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及其他達到啟動條件的突發事件等。

3.事故災難事件:主要是指各類安全生産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态破壞事件等。

4.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衆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5.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是指互聯網上針對我省教育事業和我校教育工作負面的評論評價和攻擊性言論;我校師生在網絡論壇上傳播的有害信息;針對重大事件發表的煽動性信息;學校各級各類網站網頁管理失控,出現不健康和有害信息等。

二、突發事件分級

突發事件按照其社會危害程度由重至輕、影響範圍由大到小可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

1.社會安全事件分級(略)

2.自然災害事件分級

一級:學校所在區域内的人員和财産遭受重大損害,對本地區的教育教學秩序産生重大影響的自然災害。

二級:對學校的人員和财産造成嚴重損害,對學校的教育教學秩序産生嚴重影響的自然災害。

三級:對學校的人員和财産造成較大損害,對學校教學秩序産生較大影響的自然災害。

四級:對學校的人員和财産造成一般損害,對學校教學秩序産生一般影響的自然災害。

3.事故災難事件分級

一級:學校所在區域内的人員和财産遭受特别重大損害,對本地區的教學秩序産生特别重大影響的事故災難。

二級:學校所在區域内的人員和财産遭受重大損害,對教學秩序産生重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三級:對學校的人員和财産造成損害,對教學秩序産生較大影響的事故災難。

四級:對個體造成損害,對學校教學秩序産生一定影響的事故災難。

4.公共衛生事件分級

一級:有下列情形的公共衛生事件。

1)有證據證明存在嚴重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流入多個省份或2個以上境外國家和地區(港、澳、台),對2個以上省份或境外國家和地區(港、澳、台)造成特别嚴重健康損害後果的;或經省級專家委員會評估,認為事故危害特别嚴重的,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省份,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2)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疫情有擴散趨勢;

3)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緻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擴散趨勢。

4)涉及多個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

5)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并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

6)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緻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7)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并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8)國家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二級:有下列情形的公共衛生事件。

1)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6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2)在一個縣市區行政區域内,一個平均潛伏期内(6天)發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疫情波及2個以上縣市區;

3)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緻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一個市州行政區域内發生腺鼠疫流行,一個平均潛伏期内,多點連續發病20例以上,或流行範圍波及2個以上市州;

5)霍亂在一個市州行政區域内流行,1周内發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個以上市州,有擴散趨勢;

6)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2個以上縣市區,一周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7)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尚未造成擴散;

8)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縣(市)以外的地區;

9)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

10)發生重大醫源性感染事件;

11)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死亡5人以上(含5人);

12)境内外隐匿運輸、郵寄烈性生物病原體、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員感染或死亡;

13)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級: 有下列情形的公共衛生事件。

1)有證據證明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并涉及兩個以上縣市區,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後果;

2)一次食物中毒人數在60人以上(不含60人),未出現死亡病例;

3)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個平均潛伏期内病例數未超過5例,流行範圍在一個縣市區行政區域内;

4)發生腺鼠疫流行,在一個縣市區行政區域内,一個平均潛伏期内連續發病10例以上,或波及2個以上縣市區;

5)霍亂在一個縣市區行政區域内發生,1周内發病10-29例,或疫情波及2個以上縣市區;

6)一周内在一個縣市區行政區域内,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7)在一個縣市區行政區域内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8)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9)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50人以下,或死亡5人以下;

10)市州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級: 有下列情形的公共衛生事件。

1)有證據證明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後果;

2)一次食物中毒人數在60人以下(含60人),未出現死亡病例;

3)腺鼠疫在一個縣市區行政區域内發生,一個平均潛伏期内病例數未超過10例;

4)霍亂在一個縣市區行政區域内發生,1周内發病10例以下;

5)一次發生急性職業中毒1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

6)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5.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分級

一級:全國、全省性的教育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事态發展超出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控制能力,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教育教學造成特别嚴重損害。 

二級:全省性或跨地區的教育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事态發展在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的可控範圍内,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教育教學造成嚴重損害,需要全省教育系統内跨單位、跨地區協同處置。

三級:區域性的教育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事态發展在市級教育主管部門的可控範圍内,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教育教學造成一定損害,但不需要教育系統跨地區協同處置。

四級:區域局部或單位内的教育網絡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事态發展在責任單位可控範圍内,對正常教育教學有一定影響,但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

 

 

太阳成集团院黨委行政辦公室 2014年11月1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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